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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

(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来源: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7 10: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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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一)建设内容

按照《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要求,围绕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突出技术装备改善和资源节约,支持设施果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加强引领,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结合新区实际,2024年10月起重点发展内容:一是新型日光温室和大拱棚设施果业及避雨棚,发挥避雨、防雹作用,增强抗风险能力,因地制宜建设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种植园区,推动传统优势产区现代设施种植改造提升,开展机械化、防灾化、装备化的现代设施果业种植建设;二是以仓储保鲜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围绕全产业链布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果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由街道办结合当地实际遴选确定,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承担,结合新区实际,建议以正阳路街道办事处陈坪村为核心,辐射带动鱼池村、赵家坡村、坡头街道办事处张沟村。其中陈坪村建设规模集中连片不少于100亩,鱼池村、赵家坡、张沟村不少于50亩,其他村采取自愿。建设樱桃设施大棚要达到相应规格(具体规格见附件1)。

补助资金标准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综合成本,主体自有资金投入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补助,可根据项目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按比例拨付以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农业领域投资规模。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农田、生产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

(四)项目实施要求

1.街道办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设施农业发展新型主体数量、产业发展条件、政策因素等条件,遴选补助对象主体要公开公正,不得垒大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事后追加补助”的方式对已建成项目予以补助。

2.街道办要积极推动加强政策协同,积极协调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水电等政策,对接金融机构出台优惠的金融政策,要及时做好项目跟踪调度工作,强化资金、技术、政策落实,为加快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不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农机购置补贴、新型经营主体类、产业融合类补助等资金叠加实施,同一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与设施设备提升支持环节、内容相近的其他中省补助。

(五)实施流程

1.主体申请。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补助申请,申请中要注明自己发展的产业项目、规模。

2.村级初审。村委会对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发展的果业产业项目、规模进行初审和集中评议,并在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办审核。

3.街办审核。街办收到申请后,组织专班进行审核,对申报主体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申报材料、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台账记录、原材料购买票据等进行核查,在核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核查,及时收集核查现场的资料、图片等,登记造册后进行备案,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新区农业农村局。

4.区级核查。新区农业农村局收到街办报送的申请和审核后,对奖补主体是否真实,申报内容是否准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和公示等方面进行核查,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二、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一)建设内容

为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奖补试点的有关要求,对经营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引导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贴息对象为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贴息比例按照“双限”要求,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贴息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其中单个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每个主体当年享受财政贴息总金额不高于该主体当年实际产生的利息总额。同一主体不同银行的多笔贷款应将申请贴息总额控制在“双限”额度内分别申请,贷款周期超过一年的需根据后续实施方案分年度申请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自第一次获得贴息资金补助起计算)。

(三)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需用于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设施种植领域新建或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贴息,对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必须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生产资料等消耗性物资及与基础设施和设施装备建设无关的内容,不予贴息。

实施流程

项目按照“自愿申请、汇总审核、逐级申报、据实结算”的模式对新型经营主体予以贷款贴息补助。

1.经营主体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自愿向街道办申请,并填报在融资项目库,同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表格见附件):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经营主体开户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征信证明(含贷款明细)、其他反映经营主体贷款及付息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利息结算清单,贷款使用年度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原始凭证、贷款所涉项目建设进度佐证等及其他与该贷款相关的凭证材料。

2.街道办会同财政部门、贷款银行对经营主体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对贷款实际流向、形成的建设内容等予以审核确认,组织申请贴息的主体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库(https://acpmp.agri.cn/admin/login)中完成录入,审核报送,对拟贴息情况进行汇总,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新区农业农村局。

3.新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对奖补主体是否真实,申报内容是否准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和公示等方面进行核查,无误后报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贴息资金,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录入贴息明细。

有关要求

1.项目补贴的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新增贷款应与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已到位,用于设施农业相关建设。借贷主体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项目单位不得纳入贴息范围。

2.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2023年结余贷款贴息自今年滚动使用,先进先出,与此次下达资金统筹用于贷款贴息。

3.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主要为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资现代设施农业,严禁任何主体、单位以任何方式套取贴息资金,严禁通过操纵期限、置换贷款等套取贴息,不同主体同一实控人不允许多头申报,不允许补贴挪用贷款用途或贷款未形成实务工作量的主体。对在贷款贴息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主体和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的农业支持项目;对弄虚作假骗取的贷款贴息资金予以收回;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主体的单笔贷款最多只可享受一次贴息政策,据实结算已享受农业领域外其他财政贴息资金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贴息。

5.各街道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在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创设专属产品,创新抵质押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审贷,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期限、利率等,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给予积极支持。要对接农担体系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双控”业务范围内加强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的信贷担保。要加强工程验收管理,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获得贷款贴息的建设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把控。

6.各街道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承贷主体情况、贴息奖补金额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

联系科室:铜川市新区农业农村局果业科

附件1:

设施樱桃大棚建设规格

以下规格为申报农业设施补助的最低标准,申报主体须阐述清楚具体的规格和内部构件,并出具相关文件、图纸等作为证明材料。

一、冷棚

(一)避雨棚。规格:一般跨度8-10m,长度不低于50m。采用φ32镀锌圆管拱形结构,拱杆间距1米,拉杆φ25镀锌圆管,地插式基础,主材壁厚不低于1.8mm。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15元。配套收放卷膜设备,每平方补助增加2元。

(二)单体冷棚。规格:一般棚跨8-12米,顶高4.8-5.5米,两侧肩高1.5-1.8米,棚拱间距1米,拱杆采用φ32镀锌圆管,拉杆φ25镀锌圆管,中间立柱φ32mm镀锌圆管,主材壁厚不低于1.8mm。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18元。配套收放卷膜设备,每平方补助增加2元。

(三)连栋式冷棚。规格:一般跨度8-10m,间距4m,檐高2.5m,顶高4m。立柱采用φ50镀锌圆管,上部拱杆采用φ32镀锌圆管,主材壁厚不低于1.8mm。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33元。配套收放卷膜设备,每平方补助增加2元。

暖棚

暖棚规格:一般跨度10-24m,顶高5-7m,两侧肩高1.6-2.4米,棚拱间距1米。拱杆采用φ30×80mm镀锌椭圆管,拉杆φ25镀锌圆管,中间立柱φ50×70mm镀锌方管,主材壁厚不低于2.0mm,外覆盖层为薄膜、保温棉被、卷帘机组成。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48元。

三、日光温室

(一)土墙日光温室大棚。规格:土墙日光温室跨度一般在10-15米,墙体结构用土多次碾压砌筑,一般使用10丝-15丝双防无滴长寿薄膜覆盖,棚面骨架目前多采用全钢架焊接结构,保温材料一般选用每平方4-6斤的大棚保温被,使用卷帘机拉放保温被。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84元。

(二)海容模块日光温室大棚。规格:砖墙日光温室跨度在8-16米,其墙体结构为红砖或海容模块(混凝土发泡砖)砌筑,墙体厚度一般为0.37-1米,其他结构与土墙日光温室基本一样,都是由全钢骨架、覆盖薄膜、保温棉被、卷帘机组成。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建设标准,每平方补助不超过114元。

附件2:

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表

街道办

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预计撬动贷款投入(万元)

新区

15

750

附件3:

铜川市新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补助申报表

申报主体(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农业企业)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 家庭农场机构代码)

详细通讯地址

(或住址)

市 区 镇办 村 组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申请补助内容及规模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种植大户填写 一卡通账号)

本人/本组织承诺:以上填写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村组初审意见

镇办审核意见

经审核,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同意申报。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审核意见: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

区级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领取补助资金: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审批人: 经办人: 领款人签字:

20 年_月_ 日

备注:1.本表一式4份,申报主体自留1份,区县、乡镇、村各存档1份。

2.申请主体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土地确权证复印件。

附件4:

铜川市新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补助申报表

申报主体(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农业企业)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 家庭农场机构代码)

详细通讯地址

(或住址)

市 区 镇办 村 组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申请补助内容及规模(贮藏库类型、储藏能力)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种植大户填写 一卡通账号)

本人/本组织承诺:以上填写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村组初审意见

镇办审核意见

经审核,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同意申报。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审核意见: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

区级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人:

日期:20 年_月_ 日

领取补助资金: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审批人: 经办人: 领款人签字:

20 年_月_ 日

备注:1.本表一式4份,申报主体自留1份,区县、乡镇、村各存档1份。

2.申请主体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土地确权证复印件。

3.仓储冷链设施保温板厚度不低于10公分,同时需提供材料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阻燃等级等检测报告,确保材料的阻燃性能符合仓储冷链设施的安全标准。

附件5:

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申请类型:□龙头企业 □家庭农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

申请项目:□流动资金贷款 □建设资金贷款

所属行业:□设施种植业 □设施果业

支持环节:□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提升 □其他

经营主体(盖章) : 单位:万元

经营主体名称

地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手机

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申请的贴息额合计

( 年 月 日至 月 日,利息合计 万元,申请贴息资金 万元)

贷款项目及用途

贷款利率(%)

贷款起始日期

贷款终止日期

属于贴息范围的贷款金额

贴息期间贷款利息发生额

银行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经营主体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应准确完整,以免影响资金拨付。

2.如在多家银行发生贷款行为的,应分栏填写;有两笔以上贷款,请分别填列或注明。

3.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利息结算单、还款单等凭证复印件,并加盖银行专用章。

附件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

我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提供的202 年经营主体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银行已经放款,资金用于 领域,符合贷款申报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若有虚假申报,愿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经营主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发放银行

(公章或信贷业务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所在街办

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

建设内容

总贷款额(万元)

每笔贷款额(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起止时间

贷款银行

利息总额(万元)

已付利息(万元)

注:1.经营主体类型: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建设内容:明确填写资金用于支持的设施农业具体方向;

3.有两笔以上贷款的,请分笔填报;

4.贷款起止时间格式: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5.请用Excel制表汇总。


网络编辑:吕洁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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