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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财政局新区分局
关于对有关代理记账机构做出处理处罚的通知

铜新财办函〔2024〕10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会计科 发布时间:2024-09-26 1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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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左右首工贸有限公司:

自2024年7月25日,我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进行了 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经查明,铜川左右首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1MA6X61R80P)因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规定,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处理决定。

铜川市财政局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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