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区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受理通知,
正文:
根据《铜川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办法》文件要求,现就新区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本次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当年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第二批全日制本科院校的新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除外)。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九类情况中的一类或多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一)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已脱贫(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学生;
(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
(七) 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学生;
(八)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子女;
(九)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严重意外、成员重大疾病家庭学生以及其他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含多子女上大学)家庭学生。
三、所需资料:
(一)《铜川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在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1份
(二)申请书(由学生本人亲笔A4纸书写、签名,写清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状况、贫困原因等);1份
(三)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1份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张复印,查验原件);2份
(五)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同张复印,查验原件);1份
(六)证明材料。申请条件中第一类至第八类学生无需提供证明,由工作人员联系有关部门核实。申请条件中第九类学生需提供相关事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一本、二本摸底登记及提交申请:
2024年8月20日—9月1日;
(二)入户调查:
2024年9月2日—9月5日。
(三)评审公示:
入户调查结束后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四)资金发放:
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受助学生名单申请资金,以银行存单的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其他要求:
(一)入户调查期间,申请资助学生或家长须在家等候,配合工作人员填写《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入户调查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受助资格:
1、申请提交资料信息不实、入户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2、已享受社会团体、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资助的大学生,不得重复申请该项资助;
3、因种种原因放弃进入被录取院校就学机会而领取资助金的,经核查属实后追回资助资金;
4、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投诉解决。
咨询电话:0919—3180867
铜川市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