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与监管力度,做好新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以下简称新媒体)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等文件要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月26日,新区纳入日常监测的政务新媒体共7个,其中政务微信6个(铜川新区、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文明新区、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政务微博1个(铜川新区发布)。一季度,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发现大部分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运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采编选稿需加力。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不能及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宣传。如“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微信订阅号未及时转发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
(二)建设运维不到位。个别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不到位,没有定期逐个检查维护栏目,未提供有效栏目内容。如“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微信订阅号-服务-坡头概况(各地疫情防控措施)、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内容显示为“为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要求,该服务已下线”;“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微信订阅号,“服务-走进咸丰”,访问页面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和更改名称报备制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私自关停、随意更换名称等现象发生。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及时、规范转载上级党政机关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实时、准确宣传本级党政机关发布的重要民生事项,进一步扩大知晓率,提高传播力,切实提高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渗透力,助推重要政策、惠民措施贯彻落实。
(三)丰富内容形式。坚持“内容为王”,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原创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民生政策,为公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政策信息。
(四)完善审核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审查标准,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序号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 |
新媒体类型(微博/微信/移动APP/抖音号/其他) |
新媒体名称 |
合格/不合格 |
存在问题 |
1 |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
微 信 |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
合格 |
未明确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 |
2 |
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
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
微 信 |
新区咸丰路街道 办事处 |
合格 |
|
3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微 信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合格 |
|
4 |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 |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 |
微 信 |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 |
合格 |
|
5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微 信 |
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 |
合格 |
内容显示为“为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要求,该服务已下线” |
6 |
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
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
微 信 |
新区咸丰路街道 办事处 |
合格 |
“服务-走进咸丰”,访问页面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