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现将全市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消防执法决定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热线:0919-3189119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东路铜川市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文书编号 |
执法依据 |
处罚案由 |
处罚对象 |
处罚类型 |
执法单位 |
承办人 |
生效日期 |
1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 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002) 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陕西新丰禾制药有限公司 |
罚款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刘义政、田家英 |
2022年6月15日 |
2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2号 |
根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 之 规定, |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 |
铜川华远实业有限公司铜煤绣园分公司 |
罚款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田家英、刘义政 |
2022年6月22日 |
3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3号 |
根据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项 之规定 |
指派无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陕西胜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永辉超市铜川长虹北路店项目) |
罚款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刘义政、田家英 |
2022年6月30日 |
行政强制公示
序号 |
文书编号 |
执法依据 |
强制理由 |
强制对象 |
强制类型 |
执法单位 |
承办人 |
生效日期 |
1 |
铜新消封字〔2022〕第000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 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1、一层东侧安全出口封堵;2、室内消火栓无水;3、顶楼加盖泡沫夹心彩钢板房耐火等级不足。 |
铜川市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时查封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刘义政、田家英 |
2022.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