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特提出新区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站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准阳奉阴违,违背妄议;
二、工作作风要严谨求实、说干就干,不准浮而不实、好大喜功;
三、工作纪律要廉洁奉公、令行禁止,不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
四、调查研究要轻车从简、全面深入,不准兴师动众、以偏概全;
五、服务群众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不准态度生硬、颐指气使;
六、安排部署要重点突出、周密细致,不准大而化之、泛泛而谈;
七、工作推进要高效有力、一抓到底,不准推诿扯皮、有始无终;
八、干事创业要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不准各行其是、墨守成规;
九、执行公务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不准言不及行、失礼于人;
十、文风会风要精简规范、求质提效,不准冗长随意、缺乏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