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现将近期消防执法决定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热线:0919-3189119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东路铜川市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文书编号 |
执法依据 |
处罚案由 |
处罚对象 |
处罚金额 |
执法单位 |
承办人 |
生效日期 |
1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130号 |
根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 |
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 |
铜川市爱尚好声音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3010元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田家英、刘义政 |
11月16日 |
2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131号 |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
陕西恒骏智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000元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刘义政、田家英 |
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