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现将近期消防执法决定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热线:0919-3189119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东路铜川市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文书编号 |
执法依据 |
处罚案由 |
处罚对象 |
处罚金额 |
执法单位 |
承办人 |
生效日期 |
1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 012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2、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铜川市高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15800元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田家英、刘义政 |
10月23日 |
2 |
铜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 0129号 |
根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 |
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但能熟练操作 |
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川长虹北路分公司 |
5600元 |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刘义政、田家英 |
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