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铜川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要求,现将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和勺子(复用餐饮具)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处罚情况
经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调查,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5日向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铜市监食责改〔2022〕C35号)与《行政处罚决定书》(铜市监食当罚〔2022〕C10号),给予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陕西粤港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排查出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问题的原因并立即予以整改。2022年9月7日提交了《整改报告》,加强对洗消间区域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餐饮具洗消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清洗消毒餐具,确保不再出现餐饮具检验不合格问题。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