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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关于依法依规打击涉疫网络谣言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通告

来源:铜川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19 10:3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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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新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仔细甄别网传信息。对互联网传播的信息要仔细甄别,信息来源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舆论影响,发现谣言及时进行举报,做疫情防控工作的网络践行者。

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网络群组(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和网络平台管理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新区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视频号、美篇等)要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鼓励和倡导广大网民积极传播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举报电话:

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0919—3181043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0919—3281193

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2022年8月19日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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