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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2024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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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9-3180892

传真:0919-3180892 邮 箱:sthjxqfenju@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齐庆路4号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

邮编:72703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括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灯台叶总生物碱原料药及胶囊制剂新药 成果转化及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南部产业园兴业六路

陕西新丰禾制药有限公司

陕西蔚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原有固体制剂生产线不变的情况下,在原厂区北侧租赁标准化厂房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均不涉及原有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内容为灯台叶胶囊制剂生产车间及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

灯台叶总生物碱原料药及胶囊制剂新药成果转化及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pdf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网络编辑:王阿萌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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